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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灣經濟研究院圖書館本院人員借閱規則】
民國78年11月訂定
民國92年6月13日修正
民國113年4月19日修正
一、專任人員,書刊借閱冊數共50冊;兼任人員,書刊借閱冊數共30冊。

二、圖書資料之類型及借期:

類型
借期
續借期
一般圖書、過期年報(Y)、過期參考書(R)
三個月
一個月
研究報告(Q)、過期期刊(P)
一個月
二個星期
過期報紙
一天
非書資料(N)
借期同一般圖書,或與其紙本相同
最新期之年報、期刊、參考書
隔夜借閱(下午4:30-次一上班日上午9:30)
當日報紙
限館內閱覽
密件(S)
限館內閱覽,不得複印

 

三、本館服務依據本院規章「台灣經濟研究院劉大中博士紀念圖書館圖書資料閱覽及借閱辦法」辦理。本規則由院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注意事項:

一、查詢借閱記錄

自台經院首頁進入點選右上方「圖書館」,再點選「圖書館自動化系統」或「館藏查詢」。進入網頁後,請從右上角登入帳密,再點選「進入個人書房」查詢。
帳號:員工編號(如:d1234)。
密碼:預設亂數8碼,請利用「忘記帳號密碼」取得。

二、書刊到期通知單

圖書館每日以e-mail發送預先告知還書通知單與借閱逾期通知單。

預先告知還書通知單分別在書到期前七天、前三天、前一天當天發送(上線辦理續借後,即不會再收到通知單提醒);若您未在書刊到期日前(含當日)辦理續借或還書,即會逾期並產生罰款,罰款為每日每冊2元,逾期後每日發送借閱逾期通知單,直至您辦理續借或還書。

  • 已逾期的同仁,無法直接上線辦理續借,請歸還逾期書籍並處理逾期費後再辦理借閱。
  • 若您因公出差或長時間休假,請務必設定不在辦公室時的郵件自動化處理。若書籍未被預約,館員會主動為您處理續借。

三、 辦理續借方式

系統不限制網路續借次數(除非書籍被預約),同仁可以在未逾期前,隨時上線辦理系統續借。

  • 續借方式:請登入帳密後,點選「進入個人書房」>點選「借閱」(可看見借閱清單)>勾選欲續借書刊的「□」,再點「續借」即可完成續借。(可從「應還日期」確認新到期日)
  • 本館因清查、整理或裝訂圖書資料時,得隨時通知借閱者歸還借出之圖書資料。(依據本院規章柒-六 台灣經濟研究院劉大中博士紀念圖書館圖書資料閱覽及借閱辦法 第三條之八)
 
本館館址: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-5號2樓
聯絡電話:(02)25865000 分機 243  聯絡信箱:library@tier.org.tw
本院院址: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-8號7樓 (一般事務聯繫、郵務投遞請以此地址為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