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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台灣經濟研究院圖書館學術會員借閱規則】 |
民國78年11月訂定
民國92年6月13日修正
民國113年4月19日修正 |
| 一、會員憑會員借書證借閱圖書資料。 |
| 二、每張借書證限借五冊圖書。 |
三、圖書資料之類型及借期:
類型 |
借期 |
續借期 |
| 一般圖書、過期年報(Y) |
一個月 |
二個星期 |
| 過期期刊(P) |
一個星期 |
一個星期 |
| 過期報紙 |
一天 |
無 |
| 非書資料(N) |
借期同一般圖書,或與其紙本相同 |
| 研究報告(Q)、參考書(R)、最新期之年報及期刊 |
限館內閱覽 |
| 當日報紙 |
限館內閱覽 |
| 密件(S) |
不提供閱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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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本館服務依據本院規章「台灣經濟研究院劉大中博士紀念圖書館圖書資料閱覽及借閱辦法」辦理。本規則由院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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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一、 查詢借閱記錄
自台經院首頁進入點選右上方「圖書館」,再點選「圖書館自動化系統」或「館藏查詢」。進入網頁後,請從右上角登入帳密,再點選「進入個人書房」查詢。
帳號:會員圖書借閱證號
密碼:請利用忘記帳號密碼取得
二、 書刊到期通知單
圖書館每日以e-mail發送預先告知還書通知單與借閱逾期通知單。
預先告知還書通知單分別在書到期前七天、前三天、前一天及當天發送(上線辦理續借後,即不會再收到通知單提醒);若您未在書刊到期日前(含當日)辦理續借或還書,即會逾期並產生罰款,罰款為每日每冊2元,逾期後每日發送借閱逾期通知單,直至您辦理續借或還書。
三、 辦理續借方式
網路續借(限借閱後的第一次續借);
- 續借方式:請登入帳密後,點選「進入個人書房」>點選「借閱」(可看見借閱清單)>勾選欲續借書刊的「□」,再點「續借」即可完成續借。
(可從「應還日期」確認新到期日)
- 本館因清查、整理或裝訂圖書資料時,得隨時通知借閱者歸還借出之圖書資料。(依據本院規章柒-六 台灣經濟研究院劉大中博士紀念圖書館圖書資料閱覽及借閱辦法 第三條之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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