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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灣經濟研究院圖書館學術會員借閱規則】 |
民國78年11月訂定
民國92年6月13日修正 |
一、會員憑會員借書證借閱圖書資料。 |
二、每張借書證限借五冊圖書。 |
三、圖書資料之類型及借期:
類型 |
借期 |
續借期 |
一般圖書、過期年報(Y) |
一個月 |
二個星期 |
過期期刊(P) |
一個星期 |
一個星期 |
過期報紙 |
一天 |
無 |
非書資料(N) |
借期同一般圖書,或與其紙本相同 |
研究報告(Q)、參考書(R)、最新期之年報及期刊 |
限館內閱覽 |
出國報告書、報紙合訂本、當日報紙 |
限館內閱覽 |
密件(S) |
不提供閱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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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館服務依據本院規章「台灣經濟研究院劉大中博士紀念圖書館圖書資料閱覽及借閱辦法」辦理。本規則由院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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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一、 查詢借閱記錄
自台經院首頁進入點選右上方『圖書館』,再點選『圖書館自動化系統』或『館藏查詢』。進入網頁後,請從右上角登入帳密,再點選『進入個人書房』查詢。
帳號:會員編號
密碼:預設會員編號
二、 書刊到期通知單
圖書館每日會以e-mail發送預先告知還書通知單與借閱逾期通知單。
預先告知還書通知單分別會在書到期前三天、前一天及當天發送(上線辦理續借後,即不會再收到通知單提醒);若您未在書刊到期日前(含當日)辦理續借或還書,即會逾期並產生罰款,罰款為每日每冊2元,逾期後每日發送借閱逾期通知單,直至您辦理續借或還書。
三、 辦理續借方式
甲、e-mail回覆;
乙、網路續借(限借閱後的第一次續借);
丙、電話告知圖書館。
●網路續借方式:請登入帳密後,點選『進入個人書房』>點選『借閱』(可看見借閱清單)>勾選欲續借圖書的『□』,再點『續借』即可完成續借。(可從「應還日期」確認新到期日)
●本館因清查、整理或裝訂圖書資料時,得隨時通知借閱者歸還借出之圖書資料。(依據院內規章參-一 台灣經濟研究院劉大中博士紀念圖書館圖書資料閱覽及借閱辦法
第八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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